
8月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件通报,通报中称吴亦凡3例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被告陈某、廖某、邹某因公开发布诽谤吴亦凡的内容而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10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6.5万元,法院同时驳回吴亦凡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显示,吴亦凡起诉称2018年11月陈某、廖某和邹某分别在其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泰岭二月”“Blade-Bin”“华尔街单身会”中发布了渉及诽谤吴亦凡的内容。吴亦凡工作室曾于2018年11月13日就此事发布声明,之后被告仍未及时删除涉案侵权微博,给吴亦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8月26日,杨紫工作室官博转发杨紫名誉权纠纷案的最新进展,并表示:“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2019年8月7日,被告史某琴因发布涉及杨紫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
随后,杨紫工作室转发并说道:“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2018年11月前后,史某琴通过微博昵称为“网红趣闻”的账号发布多条不实消息,散播对杨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其中包括“杨紫亲自指导粉丝豆瓣养号”、“杨紫背景公司营销炒作卖惨惨”及“杨紫故意歪曲分手事实,引导舆论导向,拉踩他人”等不实消息,对杨紫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消息,2019年10月16日,歌手、演员张艺兴诉*婵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须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中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向张艺兴赔礼道歉,并赔偿张艺兴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20000元。

来源:@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据悉,*婵在其注册的新浪微博账号“Mickey嬋-”(微博UID:5894861826,微博认证为黄**超话粉丝大咖、娱乐博主)中发布严重侮辱、诽谤张艺兴的博文。9月2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构成侵犯张艺兴名誉权。
事后,@张艺兴工作室 发微博表示:“面对网络暴力,我们将坚决抵制一切恶意诽谤,坚持用法律手段捍卫合法权益。”此外,张艺兴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在收到被告支付的赔偿款后,代为全额捐献公益。

得知这一消息,10月17日,话题#张艺兴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冲上微博热搜,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张艺兴维权↓↓↓

王源呼吁不要网络暴力
同样是10月17日,话题#王源呼吁不要网络暴力#也一度冲上热搜第一。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微博发布的视频,王源讲述了他对网络暴力的看法↓↓↓
视频来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王源表示:“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想到,在发出这句话或者打出这行字后,会对屏幕那头的人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10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曾发起#拒绝网络暴力#的话题。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转发微博表示:在网上被辱骂、侮辱、人肉等,都是网络暴力的一种形式。

网友刷屏呼吁:未窥全貌,不予置评。拒绝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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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中国经济网
组稿编辑|紫薯小可爱
责编|豌豆没有眼泪 复审|蔷蔷爸爸 终审|江湖人称力哥

拒绝网络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