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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社工:“领军社工”“深耕社工” ​推荐选拔来了

阅读量:3615567 2019-10-20



 
@姑苏区社工
你们的专属福利来啦!
2019年度姑苏区
“领军社工”“深耕社工”
推荐选拔已经正式开始!
本次选拔工作由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牵头,各街道配合组织实施,采用自主报名、街道推荐的方式,设置了推荐、初选、复选、公示、奖励等环节。对于选拔出的“领军社工”“深耕社工”,将给予丰厚奖励!
领军社工
选拔目的:
激发广大社区带头人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带领社区工作者协同进步。
选拔名额:
10名
选拔条件:
1.连续任社区正职满3周年(截至选拔方案下发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以获得纸质证书为准);
2.2013年后获评区级“优秀社区工作者”2次及以上,自进入姑苏区社区以来个人有1项市级(含)以上荣誉;
3.所在社区在其任正职期间,有1项市级(含)以上荣誉或获评区美好社区(原和谐社区)四星及以上社区;
4.能总结归纳出成体系的经过基层实践的社区工作法(获评姑苏区优秀社区工作法);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影响期未满的党纪政务处分,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无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等不良行为记录。

深耕社工选拔目的:
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扎根一线服务群众。
选拔名额:
不限定名额,按照选拔条件,经过选拔程序后以最终实际人数为准。
选拔条件:
1.考核称职的姑苏区社区工作年限满15周年(截至选拔方案下发时,下同)。如考核称职的姑苏区社区工作年限满10周年不足15周年的,符合以下条件,按照相应标准增加相应年限后满足15周年要求的,也可提前享受“深耕社工”待遇:(1)2013年后获得区级“优秀社区工作者”,每获得1次可增加1年;
(2)进入姑苏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后,个人每获得1项市级部门荣誉可增加1年;每获得1项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荣誉可增加2年;每获得1项国家部门、省委省政府荣誉可增加3年;每获得1项国家级荣誉可增加4年。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影响期未满的党纪政务处分,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无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等不良行为记录。
奖 励
对于选拔出的“领军社工”,自当选年度开始,其在姑苏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连续3年每年发放15000元。
对于选拔出的“深耕社工”,自当选年度开始,其在姑苏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期间,每年一次性发放3000元直至退休当年。
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是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工程。 除了这项专属福利,近年来,姑苏区坚持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方面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加快社工队伍建设步伐。注重源头引才社区工作者由选任、统一公开招聘、定向委培、临时缺员补充四种方式配备,选聘工作科学、规范。近年来,姑苏区与苏州技师学院联合办学,依托院校开设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技师班,学生毕业并经社区实习考核合格后,通过双向选择进入社区工作,打造从“孵化”到“输出”的一体式社工人才培养服务链。
分类培训育才制定社区工作者提优增能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专题培训、“精英社工”培训和能力提优培训等;试点实行全科社工模式,推行全科历练,组织全科社工岗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全科社工”模式概念、强化全科服务、提升服务能力意识。
打通渠道用才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力度,注重把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选拔到街道领导岗位。积极探索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路径,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提供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聘符合一定条件的社区工作者。
提升待遇留才姑苏区在全市率先执行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的基础上,今年通过“社区建设五大行动”创新出台了《姑苏区社区工作者优秀人才奖励实施意见》,制定了各类奖项的具体细则,探索通过新设综合奖励、提优奖励、深耕奖励、专项奖励等,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者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社区服务模式中的积极作用,鼓励社区工作者扎根社区、奉献基层。
心动不如行动
只要你符合条件
就赶紧行动起来吧!
编辑:经纬
来源:姑苏区民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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