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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些非法集资“套路”市民千万别“中招”

阅读量:3625342 2019-10-21


近年来,以高额吸存、连锁加盟等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在一起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仅5个月时间该铁岭分公司就非法吸收银州区内260余名群众,2700余万元存款。在一些非法集资案件中,公安机关虽全力侦破,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但也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将资金挥霍或转移,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哪些特点,该如何防范,经侦支队的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

虚构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据警方介绍,目前从我市发案情况看,犯罪分子一般凭借合法的公司、企业或编造诱惑性较强的投资项目,从事犯罪活动,欺骗性很强。为了掩盖其非法的性质,往往向社会公众鼓吹自己的集资项目或非吸活动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集资款项用于扩大生产、投资开发,并许诺给予大大高于银行储蓄利率,来实现非吸或集资的目的。在警方侦办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公开注册成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大量合法公司,以发售理财产品为名,以高息为诱饵,依托“e租宝”、“芝麻金融”、“惠仁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骗取大量资金。

巧立名目,诱使被害人步入陷阱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形式多样。有的是虚设高科技开发项目,诱骗当事人入股投资;

有的是虚报股权,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有关部门批准,骗取社会集资款。

犯罪分子将骗得的资金任意挥霍,出辄高档轿车,住辄豪华宾馆,穿金戴银,全身名牌,吃喝玩乐,挥金如土,一旦听到风声,意识到其罪行可能暴露就立即卷款潜逃。
END
文〡王戈  图〡网络
编辑〡雨姗  责任编辑〡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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