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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质疑的停车费

阅读量:3645515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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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疑的停车费

前不久,花溪区一个小区的业主向本栏目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发布一张告示,要求业主每月交纳260元方可在小区内停车。但公司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因此,大家对收费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物业要求交纳260元停车费葛先生是溪山御景小区的一名业主,他告诉记者,2016年,他们入住的时候,小区各项基础设施都没有完善。到了今年8月,物业公司突然张贴公告,要求业主每月交纳260元的停车费,这张公告引起了大家的质疑。葛先生说,收费标准在购房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都没有明确约定。经记者核实,在购房合同第二十三条是这样一条内容:地下停车管理费50元/月。

小区业主 葛先生
我们肯定不认同,周边不管是保利,还是美的,还是碧桂园,人家都是才200。所以说我们肯定不愿意。你的环境,还有就是地下出口的基础设施,什么都没有完善,你就要收我们260。
多次协商未果葛先生介绍,作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他们代表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过多次协商都未取得任何进展。

小区业主 葛先生
那我们就提出了一个方案,就是说,第一台车按120,第二台车按160,这样递增上去。然后物业的就是要260,一点余地也没有,所以说一直也没有谈下来。
再次公告葛先生说,10月8日,物业再一次张贴告示和停车场收费公示牌,要求出入车辆按张贴告示执行,否则不予进出。收费标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给业主造成了诸多不便。

小区业主 葛先生
我们筹备组就以筹备组的名义,给他们回了一个函,社区我们也提交了我们筹备组的意见,代表广大业主。直到今天他们还是这么强硬,就说一分也不能少,阻止我们业主出行。
记者调查记者在小区一个车辆进出口看到了一张告示,上面打印着这样一些内容:鉴于东区地下停车库已按停车场建设规范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政府相关指导意见并尊重参考本车场周边车场实际收费状况,定于2019年10月10日凌晨开始东区地下停车库收费服务。停车场收费公示牌对小区内拟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室内(地下)停车场、机械式升降停车场对于小型车的收费标准为260元/月。随后,记者跟随业主来到停车场看到,停车场内的一些角落堆放着大量的建材和装修废料,有些地方还有工人正在施工。

小区业主 葛先生
他这个停车场基本上全部都没有完善,你看他这个停车场里面的环境卫生,然后它的标志标牌什么都没有。
物业解释记者来到贵阳佳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找到了公司负责人吕经理。吕经理说,停车场投入使用将近一年,相关设施已经完善。至于堆放的建材及废料,那是正在装修的业主所产生的。

贵阳佳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吕经理
很正常,因为现在整个小区有些业主还没有装修完。管理我们还做不到。如果一旦业主完全入住以后。那时候我再请您来观察,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车位产权归属吕经理说,购房合同及相关规定都明确,停车场的产权归房开商所有,他们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处置。

贵阳佳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吕经理
我的房子,我的东西是归我的。我愿意卖多少,你能接受多少?这个的权益关系是很明确的。当然车位的定价我们也不是盲目的定的,同时也参考周边停车收取的费用。
业主大会没有正式成立记者要求出示周边停车场收费的调研数据,吕经理告知,调研事项是由其他经理负责的,他没有掌握具体情况和资料。至于小区停车场的环境及基础设施,吕经理表示不比其它小区差。吕经理还说,他们确实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但那不是他们不想召开,而是因为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正式成立。

贵阳佳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吕经理
我为什么要非要经过业主同意呢?说实话,他们如果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肯定会征求他们的意见。现在他只是筹备委员会。还不具备(条件)。
不会让步最后,吕经理说,他们还是要坚持公示牌上的收费标准,不会让步。

贵阳佳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吕经理
必须坚持。有些是可以商量的,有些是不能退步的。260元的这个是不能退的。而且我们已经做了让步,给两个月的优惠。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1、小区车位产权在属于房开所有的前提下,收费标准一般是由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提出一个收费方案,且收费方案里面必须包括会计事务所审计通过的成本报告,然后供业主参考,进行相应的协商,最终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并且相应的收费标准应当不高于政府的指导收费价。
2、小区业主维权有以下三种途径:
(1)可以向县级以上的物价部门反应相关问题;
(2)可以派出业主代表,与物管公司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
(3)可以加快进度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且首次召开业主大会。因为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相关的物管公司。

嘉宾律师王鑫,贵州巨子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5年,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优秀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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