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编辑:安诺影
近日,山西省卫健委发布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计22种(类)药品。同同时发布管理细则,明确“如需使用,需会诊、由主管院长签字确认”,且“不得外购,如需外购,需由主管院长签字确认”。
国家版基础上增加两类药品,共计22种(类)药品。
此次山西公布的重点监控目录在国家版20个品种的基础上增加质子泵抑制剂(包括奥美拉唑、泮托拉唑、兰索拉唑、雷贝拉唑、艾司奥美拉唑等)、银杏叶提取物两类药品,共计22种(类)药品。具体如下:

山西成首个发布管理细则的省份,明确“如需使用,需会诊、由主管院长签字确认”,且“不得外购,如需外购,需由主管院长签字确认”。
除公布重点监控目录以外,山西省卫健委同时也发布了临床使用管理细则,山西也成为首个发布管理细则的省份,打破了目前重点监控无章可循的局面。
而公布的《临床使用管理细则》中,对22种(类)药品列出了详细的适应症、证据说明、推荐意见、管理要求等,其中有16种(类)药品推荐意见栏里面直接注上不推荐使用,同时在管理要求中还明确“如需使用,需会诊、由主管院长签字确认”,且“不得外购,如需外购,需由主管院长签字确认”。
非中医类别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对于近期业界关注的中成药“限方”文件也给出了明确规定。
文件要求,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而其他类别医师要开具中成药处方需满足以下要求:
可开具中成药处方条件: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具体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由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印发),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条件:
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
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96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
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明确西医处方中成药的问题,山西省还对中药注射剂的使用提出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中药注射剂的使用,严格按照中药注射剂使用原则,突出特色、规范使用,既要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又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健康发展”。
浙江衢州市中医医院发布重点监控目录,共18个药品10月20日,浙江衢州市中医医院发布重点监控目录,共18个药品,其中6个为国家目录药品,9个为省级目录药品,医院增补3个药品。

附各省市重点监控情况汇编:
根据医药云端工作室统计,目前,已有15省、10市、6家医院公开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涉及176个品种。各地的品种频率统计,详见后表。
从公布的目录来看,除黑龙江,广东、江苏、贵州、内蒙古外,其他各省在国家版目录上都有一定的增补。
对于中成药“限方”问题,各地执行情况各不相同。除青岛,河北明文规定严格限制西医开具中成药处方的权利。多个省份解除二级医院中成药“限方”障碍,不做硬性要求。
安徽、山东、贵州:县级(二级)医院暂时不做硬性规定。
浙江:未做明文规定。
甘肃、新疆、陕西、海南: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可开具中成药处方
内蒙古:中成药“限方”基本被突破,二级以上医院西医,已在临床岗位并提供相应中药处方服务的医师可继续开具。文件下发后新上岗医生,在院校教育或者毕业后接受过中医药学课程学习的可开具中药处方。基层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开具常用中成药处方。
山西,黑龙江,需经过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开具处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印发。
附:各省市重点监控目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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