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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危险!闽C257NZ,你的这一危险行为已被交警录入...

阅读量:3672452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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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交警丰泽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
有一辆白色小车于10月20日上午
在刺桐路上逆向行驶

▲网友提供图片
      丰泽大队民警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后发现,10月20日上午9时37分许,一部闽C257NZ大众牌白色小车沿泉秀街行驶至刺桐路路口时,直接左转至刺桐路对向的公交车道,而后沿着刺桐路自北往南逆行,最终拐进邮电灯星公寓方向。

      该车行为已构成机动车逆向行驶,目前丰泽大队民警已将相关违法信息录入处罚系统。
逆向行驶,
不仅严重影响通行秩序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安全隐患极大



泉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否则即使侥幸躲过危险
依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那么
该怎样举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呢?
投稿方式
1
投稿格式
#交通陋习随手拍#+姓名+手机号码+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内容)。
2
举报或投稿途径
市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按照上述投稿格式将拍到的照片或视频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送给我们:
1.通过“泉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泉州交警微博,直接进行举报。
2.通过各辖区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或交警微博,直接进行举报。
3
投稿要求
(一)拍摄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在驾车时进行拍照,确保自身安全。
(二)依据《交通违法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进行采集,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拍摄照片的,应至少拍摄3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
(三)拍摄的照片、视频须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拍摄地点、违法行为等基本信息,注明拍摄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不得伪造、盗用图像用以投稿,不得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以虚假图像、视频投稿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投稿者法律责任。
(五)采集的图片、视频应附时间水印,且应当在拍摄后48小时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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