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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正·鉴定式案例分析研修项目开幕式暨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讲座顺利举行

阅读量:3673163 2019-10-22


天地正·鉴定式案例分析研修项目开幕式
暨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讲座顺利举行
2019年10月19日晚18:30,天地正·鉴定式案例分析研修项目开幕式暨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教授讲座在实验楼108模拟法庭顺利举行。
大会出席嘉宾
主持人黄伟文副教授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房文翠院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大创助理教授、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兰燕律师、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州所主任卢列律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百余名同学共同出席了开幕式及讲座,大会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黄伟文副教授担任主持。
(房院长致辞)
开幕式伊始,由房院长致开幕词。她表示,鉴定式案例分析法正成为引领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潮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从三年前就紧跟潮流,开展鉴定式案例分析培训,并从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今年是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连续第三年开展鉴定式案例分析培训,房院长感谢了以朱庆育老师、陈大创老师为代表的诸位老师的倾囊相授;感谢了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吴毅主任的教育家情怀与眼光,鼎力支持,并预祝了2019天地正·鉴定式案例分析研修项目取得圆满成功。
(林兰燕律师致辞)
随后,由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兰燕律师致辞: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一直积极参与高校的法学教育,相同的理念,共同的目标,使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与广财法学院结缘;年初“天地正杯IRAAC法律技能大赛”的成功举办,让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对这次再度合作充满了信心;希望能与学校携手,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连接起来,培养更优秀的法律人才;感谢学校及法学院、感谢各位老师,并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朱庆育教授致辞)
最后,由朱庆育教授致辞,他首先介绍了鉴定式案例分析在德国的来源,并形容鉴定式案例分析法有着“解数学题般的逻辑严密、精准”,使初次学习鉴定式案例分析的同学们感受到它的魄力。朱教授表示,广财法学院与天地正律所的此次合作,富有创意和深远影响,本次教学研修项目一定硕果累累,让同学们更好成长成才。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开幕式结束后,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庆育作了“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朱庆育老师就着重指出了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的重要性——其一,法律行为何以以及如何出现效力瑕疵,直接影响私法自治的实现程度。其二,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系理解私法自治及其限度的负面清单。而后,讲座步入正题,朱老师将其所讲内容分为了若干个方面进行讲解。这些方面联系紧密,环环相扣,将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清晰的展现在观众面前。

关于何为有效力瑕疵的法律行为,朱老师认为,无效、未决的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即为有效力瑕疵的法律行为。朱老师还将这些效力瑕疵由强到弱做了一个排序——无效、未决的效力、可撤销,未决效力的法律行为是以无效作为出发点,而可撤销是以有效作为出发点,因此,未决效力之瑕疵强于可撤销之瑕疵。

紧接着,朱老师提出了有关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事由的问题,并将瑕疵因素(事由)二分为了自身因素与非自身因素,然后,其又将非自身因素二分为了他人因素与抽象的他人因素即秩序因素,形成了“自身因素”、“他人因素”与“秩序因素”三大板块,对此,朱老师生动地比作“三道关隘”,在接下来的时间,朱老师着重讲解了这“三道关隘”的相关问题。
(现场同学积极提问)
讲座结束之后,朱庆育老师回答了现场观众的踊跃提问,会场气氛十分热烈。通过朱庆育老师的讲演,原本复杂难懂的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变得通俗易懂起来,让广大师生加深了对法律行为效力瑕疵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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