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0月20日,赤峰市召开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乔欣,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处长黄利军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自治区专项督察组一行16人出席汇报会。赤峰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于海代表市委政府作工作汇报,市司法局局长牛芳泽,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工商联等19个单位以及赤峰台州商会、赤峰福建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于海副市长围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等五个主要方面15项具体内容,全面总结了赤峰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客观梳理了我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同时,汇报了今后我市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健康蓬勃发展的具体工作举措和工作计划。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组组长乔欣,对赤峰市委政府近年来在相关工作中取得的亮眼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强化服务保障、严格考核问效、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作用等具体工作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松山区、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等旗县区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以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服务营商环境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同时,乔欣副厅长及督察组的人员也对督察中发现的营商环境发展不平衡,各单位信息不共享、宣传力度不够、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不彻底等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了反馈。

乔欣副厅长强调,赤峰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调解等工作中有很多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要全力做好总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共知,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要继续坚持赤峰一直以来严格执法的同时,运用灵活机制来解决问题的方式,最终达成判决有效执行的目标,保障困境企业既能继续生存发展,又能履约守信。要充分利用法治政府一体化等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合力,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等全面落地落实,有效避免频繁、多头执法扰企,同时自检自查自治区和市本级下放的行政权力是否真正“落地”基层。要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落实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布小林主席要求,年底前完成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验收工作。

于海副市长围绕督察组反馈内容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赤峰市将以督察组反馈的不足、短板和需要改进的方向为行动指南,对照自治区反馈意见立行立改。一是全面理清行政权力下放后,基层是否全部承接,是否存在“漏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涉及执法部门是否全部登录公开;准确区分和摸清全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数量,突出重点,分类保护,精准施策。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落地落实,争取走在全区前列。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改变执法方式、转变法治思维,确保在涉及民营企业等相关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一致性,切实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质量,同时,要全面总结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等工作相关做法和举措形成专报,向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做好汇报。

自10月16日自治区督察组到赤峰开展督察工作以来,实地督察了10余个市直单位部门,走访了多家民营企业,通过座谈、抽查案卷、随机访谈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我市落实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同时还深入松山区、喀喇沁旗、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等5个旗县区进行了督察,督察组还专门对我市阿鲁科尔沁旗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先进旗工作进行了指导。督察期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玉峰,市委副秘书长徐立军、市政府办公室李玉林等陪同督察。
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供稿
--来源:赤峰掌上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