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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涉及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药品生命周期的全部环节。在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涉及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药品生命周期的全部环节。在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药品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为帮助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完善,才能在关系到生死存亡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查明事件原因、正确处置、控制风险,加快建立企业的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体系和机制。避免发生类似“长春长生疫苗事件”、“鸿茅药酒事件”等药品质量安全或舆情突发事件,将社会危害及对企业影响降到最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通知》要求,发挥国家药监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拟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背景下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等。
培训内容
研修将采用演练、案例教学、课堂讲授相结合的形式,研修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解读;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急体系建设;
(三)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案例剖析;
(四)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五)媒体沟通演练(拦截采访、新闻发布)。
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下旬 重庆
培训班为期3天(含报到一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将在开班前一周发传真或邮件通知,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nmpaied.org.cn)查询。
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费用及住宿预订
培训费:2200元/人(含培训2天午餐费用、资料费、演练费等)以刷卡、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或提前一周汇款至我院(汇款备注:企业演练)。
报名方法
(四)报名办法:微信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 系 人:应急演练部 姚立辉
电 话:18500173111 010-63366085
监督电话:400900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