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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可拒付停车费!龙岩人速看!

阅读量:3719245 2019-10-23



停车是现代车主的一大难题停车难、停车贵、停车还怕刮车主可真是头疼
好消息来了
龙岩出台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未来停车不仅更容易了而且遇到某些情况可拒缴停车费
为进一步加强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停车场管理,逐步缓解停车矛盾,《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印发施行。该管理办法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付停放服务费。
随着龙岩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停车位已然成了稀缺资源,特别是在中心城区繁华路段,经常是“一位难求”。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方面,“新政”有以下亮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公共停车场或路内停车泊位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除外);昼夜停车场(泊位)必须设置服务岗亭、隔离设施;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付停放服务费。

同时,“新政”还规定: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非电动汽车不得违反规定停放在电动汽车的充电泊位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停车场挪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擅自减少规划确定的泊位数。
关于路内、住宅区停车泊位的施划设置和管理方面,“新政”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合理设定停车时段,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路内停车泊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占用路内停车泊位设施,禁止设立路内停车泊位月保车位或向固定对象出租。


来源:台海网-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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