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成功案例|离婚20年后起诉“重婚罪”一审判实刑后二审改无罪

成功案例|离婚20年后起诉“重婚罪”一审判实刑后二审改无罪

阅读量:3751320 2019-10-24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他把我当空气,连离婚都懒得跟我离,还以未婚的身份与别人登记结婚,现在孩子都大了!
庭审中,沈婷对丈夫徐斌作出这样的指控。她不满一审法院只以重婚罪判决徐斌拘役,她希望二审法院能判处徐斌有期徒刑2年。
徐斌坚持认为自己无罪,他说早在1996年年底就与沈婷离婚,只是因为找不到离婚档案,沈婷才会在离婚20多年后起诉他。
是前夫还是丈夫?
是已经离婚还是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徐斌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是否应从重处罚?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南国都市报》刊登了一篇《对簿公堂!她起诉“丈夫”在自己患病时离开,竟还与别人登记结婚生孩子……》的报道,《头条网》转载,文中当事人沈婷痛诉婚后仅一年丈夫徐斌就将她赶出家门,之后因为自己患病二人没有一起生活,前几年,自己才知道丈夫已经与他人在海口结婚生子的悲惨经历,该报道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彼时,沈婷已经以重婚罪将徐斌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已经认定徐斌犯重婚罪,并判处刑罚。徐斌找到我所郑霞律师,而郑律师接手本案后,经过调查,发现案件事实并非沈婷所述,本案的实际情况是:
1996年初,还是现役军人的徐斌和沈婷在A县甲镇用警官证登记结婚,同年11月,二人在时任A县民政局副局长的徐斌的姐夫赵某及女儿赵小某的带领下,到当时的A县乙乡办理离婚,当时在该乡民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某为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收回结婚证。2006年,已经退伍的徐斌与王丽结婚,2018年8月,沈婷与未婚夫钟某到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信息显示沈婷与徐斌仍然是夫妻关系。
沈婷于是说明原委向徐斌求助,第二天,徐斌与沈婷前往A县民政局,要求更正错误的婚姻登记,A县民政局要求二人出示离婚证,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离婚证早已丢失,A县民政局建议二人到A县档案馆查找离婚档案后再来申请更正。
二人到A县档案馆后,经查询,得知乙乡1996、1997年的离婚档案均无法查询,档案馆在2010年左右将全县婚姻信息录入系统时就已经发现该问题,并与当时的民政局局长查找过,确认没有收到过乙乡这两年的离婚档案,后经了解,是因乙乡在2002年时与丙乡合并为丁镇,因为两个乡合并,办公场所搬迁,这两年的离婚档案在搬迁的过程中丢失了。
三四天后,沈婷打电话给徐斌,告知他自己楼下住有一位律师,有办法帮助她解决这件事,但是需要徐斌与现任妻子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徐斌开具一份书面说明证明当年用来结婚的警官证与徐斌现有的居民身份证上的系同一人。徐斌信以为真,立即准备好二份材料交给沈婷,谁知沈婷拿到材料后便要求徐斌赔偿其损失,否则要告徐斌重婚罪,徐斌不予理会。之后,徐斌收到法院传票,沈婷以重婚罪为由将徐斌起诉至法院,沈婷以让徐斌赔偿40万为条件答应撤诉,徐斌坚持自己早已经离婚二十多年,不构成犯罪为由抗辩,双方争执不下。后一审法院判决徐斌犯重婚罪,徐斌与王丽的婚姻无效。
但离婚证和离婚登记档案遗失,离婚登记信息未录入系统,现有的婚姻登记为夫妻关系,事情已过去二十多年,当时陪同二人离婚的赵副局长已经过世。本案可以说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徐斌与沈婷已经离婚的证据,怎么能够撤销一审判决,为徐斌争取无罪呢?
二审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上诉至海口中院,二审期间由郑霞律师接手为被告辩护。经过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并调取相关证据,郑律师认为一审判决混淆了证据本身的法律效力和证据的证据能力及证明力,并存在其他一些证据采信上的错误,导致认定事实错误。二审第一次开庭,郑律师提出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出示了大量能够证实徐斌与沈婷已经离婚的新证据,并指出沈婷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申请法院向公安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函,对沈婷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侦查。之后,郑律师又代理徐斌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行政判决巩固证据效力。
沈婷在经过二审开庭后变得慌乱,从一开始宣称坚持要40万赔偿,否则法院会判徐斌坐两年牢,到主动联系徐斌夫妇表示20万即可,到表示可以一分钱不要,希望双方都撤回上诉,徐斌夫妇坚决不同意,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坚持要为自己讨回公道。承办法官也多次组织调解,郑霞律师在海口中院最后一次组织调解时告知沈婷法律规定没有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应当免于刑事处罚,如果沈婷在二审宣判前说出真相将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法官表示本案不会再次组织调解,并会很快依法宣判,希望沈婷认真考虑。沈婷经过再三考虑后认为这是她最后的机会,遂向法庭说出二十多年前早已离婚的真相,请求法官给徐斌做工作,祈求徐斌夫妇原谅。最后海口中院撤销一审判决,认定徐斌无罪。
案件难点
没有离婚证,没有离婚档案,登记为夫妻关系,一审判了实刑,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多年,当年带双方去离婚的副局长已经去世的情况下,怎么能够撤销一审判决,让被告无罪。

郑霞 律师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北京盈科(海口)刑事部主任
曾就职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部门,承办多宗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从事律师行业以来,担任大型国企法律顾问,专业能力突出,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胜诉率高。擅长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国内直投、直营、直管的一体化管理律师事务所
《THE LAWYER》杂志蝉联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
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
在中国大陆拥有68家分所
盈科全球法律服务联盟覆盖海外55个国家的
115个国际城市
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商务法律服务,努力发挥国际化商务律师事务所的优势,整合全球资源,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法律服务。
招聘优秀法律人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我们共同的家,有超过8166名中国执业律师共同选择盈科!如果您与我们一样,勤奋、专业,怀揣着法律人的情怀与梦想,坚定律师专业化发展道路、立志于创新法律服务产品、开拓法律服务市场,请与我们联系!
招募电话
张女士 18976373802
招募邮箱
haikou-hr@yingkelawyer.com
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百方广场17楼AD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诚信 开放 包容 共享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