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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例!最高检晒两年公益诉讼成绩单,公布12起典型案例(附视频)

阅读量:3751398 2019-10-24




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态度和建功必定有我的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
10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将公益诉讼制度写进法律,这标志着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正式确立。两年过去了,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出成绩单。10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张军在报告中说,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从治理长江流域水污染,到治理校园周边,从保护国有资产到维护英烈名誉,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公益诉讼检察在诸多领域发挥出威力,默默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报告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4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7565件、提起诉讼6353件。其中,2017年7月至12月立案9170件;2018年立案113160件;今年1月至9月立案92410件,同比上升68.98%。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中在全面介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同时,还介绍了12起典型案例。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一案例入选,是海洋保护领域全国唯一案例。
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报告显示,2017年7月以来,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012件,占立案总数的54.96%。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32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104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元。
“守护海洋”,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进行专项监督。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2019年2月部署沿海11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重点围绕入海排污口设置、陆源污染防治、海上污染防控等。已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73件。
典型案例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违法使用海域、非法捕捞、海岸带违法建设等问题,向区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认真整改,组织海上专项执法,督促拆除违章建筑192处、完成退渔还海477亩。
“一条长江、共同保护”,合力推进长江大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检察举措”,重点办理涉及违法排污、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公益诉讼案件,推动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对38起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组织长江流域11省市检察机关探索区域协作,建立“上管一段”等流域治理检察机制。典型案例
湖北省武汉市某公司将大量尾渣直接堆放在距离长江岸线不到200米的堤外滩地,占地60余亩,严重破坏岸线环境。该市青山区检察院向区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检察机关协调推进,相关行政机关将约5万吨尾渣迅速清除,并对涉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对临近岸线区域深入摸排,接续发现19个尾渣堆放现场,清除固体废物17万余吨。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开展黄河保护专项行动。自2018年12月起,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协作,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四乱”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97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1707亩、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138.7万吨、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
典型案例
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两公司违法占地660余亩经营养殖场10余年,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后,检察机关查清事实,向河南省灵宝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与市政府和涉案公司反复沟通、协调,推动完善整治方案。经共同努力,违法养殖场1.8万余头牲畜得到妥善处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被侵占湿地恢复宁静。
此外,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列举了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明显等6类问题57件线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反思检察职能履行严重缺位问题,迅速跟进,集中挂牌督办,检察长、副检察长带队实地调研,督导相关地方检察机关认真履职,促进问题整改到位。现已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其他地区检察机关正在同步排查,推进类似问题妥善解决。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报告显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在依法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的同时,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1464件,占立案总数的33.28%。2018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专门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捍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紧盯学校、校外托管培训机构食堂及周边商店、“小饭桌”、“流动餐车”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和检察办案力度,促进做到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
典型案例
湖南省检察院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9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检察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校园周边商店售卖“三无”食品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问题,排查监管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线索,依法予以监督,共同守护“菜篮子”安全。
典型案例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数十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不到位等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组织专项整改,对全区农贸市场进行摸底排查,设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或检测箱,全面加强入场农产品抽样检测。
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饮水安全问题,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公益保护专项行动。
典型案例
江西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集中监督,鹰潭市检察机关向市、区两级政府提交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调查报告,并针对部分自来水厂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开展二次供水、现场制售饮用水、自来水供水管质量安全等专项监督。
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问题,部署开展专项监督,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39件。
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络餐饮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配送餐品保管不善等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行业自律,近6万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得到整改。
看好国家“钱袋子”
——认真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加强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奖励、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363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84.84亿元。
典型案例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两家民营医院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3115万余元,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所骗医保金未及时追缴。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全部追回。
看紧土地“命根子”
——认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针对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储备土地“炒地皮”等问题,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826件。通过办案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90.2亿元,督促行政机关收回被非法占用国有土地3.79万亩、没收地上建筑物66.22万平方米。
典型案例
青海省茫崖市21户居民在公路两侧非法占地修建违章建筑7万余平方米,检察机关向国土、城建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关部门仅对4处新增院落进行拆除,其他违章建筑未予处理。检察机关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
以法之名捍卫英烈
——认真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权。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立案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53件,征询英烈近亲属意见;英烈近亲属不能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5件。
典型案例
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对在微信群侮辱消防烈士名誉的行为提起全国首例英烈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得到裁判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公开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今年3月,四川凉山森林火灾中30名扑火人员不幸壮烈牺牲,举国同悲。有网民却公开发表侮辱烈士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浙江、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7起公益诉讼,用法律捍卫英烈尊严。各地检察机关还围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81件,均获纠正。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指出,损害公益问题涉及面广、危害大,希望检察机关拓展工作范围、加大工作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提出“稳妥、积极”的原则,要求首先把法律明确赋权领域的案件办好、办扎实,在此基础上努力尝试办理问题突出的其他领域案件,但立案前需层报省级检察院审核,必要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互联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扶贫以及国防、军事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积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慎重履职、担当作为。
典型案例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针对部分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相关单位迅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对违规经营者立案查处。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针对一段时期骚扰电话泛滥甚至影响“120”等特种电话服务的问题,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对骚扰电话背后利益链进行调查取证,并听取专家学者意见,负责地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信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效果明显。
上海检察机关从守卫城市公共安全出发,开展电梯运行、消防安全、危险品运输、网约车运营等专项监督,深受群众欢迎。
报告同时指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包括工作发展不平衡、案件结构不合理、办案质效待提升、素质能力不适应等。
对此,张军指出,下一步,将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好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持久战;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协同推进配套制度机制建设;下大气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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