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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69 举报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可获奖励

阅读量:3776325 2019-10-25


日前,记者从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许昌市实际,许昌市出台政策,对举报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实施奖励。
举报“散乱污”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奖励;举报建设(拆迁)工程施工、堆场等“散尘”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奖励;举报“燃煤散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奖励;举报中心城区“餐饮油烟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奖励;举报其他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金额的奖励。
举报范围为:
新建“散乱污”企业、“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以及未拆除到位的;施工工地、煤场、料场、堆场等未采取密闭、苫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存在散尘污染的;禁煤区内存在燃煤散烧污染问题的;城市建成区存在餐饮油烟污染的;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时间、详细地址和基本违法违规事实;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等。
市民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举报:
拨打电话12369、通过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或者电子邮箱xcs12369@163.com进行举报。来访举报地址为市魏文路与莲城大道交叉口许昌市联通公司大楼20楼,举报时间为全天24小时。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微信:xczf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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