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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思旺镇某人使用假人民币, 被发现举报, 警方将她依法抓捕并行政拘留15日!

阅读量:3776341 2019-10-25






【因在城区不好使用假币,日前广东省茂名市的妇女冯某珍到平南思旺镇集市上使用百元假币,而且专挑小姑娘下手,骗取血汗钱。最终,冯某珍被平南县公安局思旺派出所民警送进了拘留所。】10月17日下午,思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中年妇女在菜市场使用假币。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菜市场并将使用假币的妇女冯某珍(女,43岁,广东省茂名市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违法人员冯某珍利用到平南县思旺镇探亲之时,携带两张百元假币来到菜市场寻找作案目标。在该镇菜市场,冯某珍发现有一名小姑娘在卖菜,她先是拿出100元真币购买金针菇,待小姑娘收钱后,冯某珍称身上有零钱,先从小姑娘手中接回100元。之后又称零钱不够,再次把早已准备好100元假钞递给了小姑娘,没细看的小姑娘顺手就将假币收了……得手后,冯某珍再次伺机在市场寻找目标,就当她正在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时。小姑娘的父亲发现小孩收到了假币,于是立即找到了冯某珍并将其拦下报警……
目前,冯某珍因持有、使用假币被平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不慎收到假币,需主动上交公安机关,私自使用将触犯刑法。如果误收了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投入使用。此外,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平南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775-7834808;
举报邮箱:pnxshb7834808@163.com;
举报信函地址:平南县扫黑办(平南县政府大院5号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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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平南公安宣传、网络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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