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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一废品收购站惊现大量子弹、雷管?幸好……

阅读量:3806185 2019-10-26


近日,芦山县一处废品收购站
惊现大量疑似子弹、雷管等物品
所幸警方及时处置
没有造成危害影响
具体怎么回事?

2019年10月20日,芦山县群众舒某某在清理收购到的废品时,发现有疑似雷管和子弹的物品,随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经核实有火雷管16发、运动长弹19发。
完整视频如下


该视频中的群众舒某某
因为及时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
不属于处罚范畴
但是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
非法携带、持有、私藏、出租、出借
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
是会受到治安处罚甚至涉嫌触犯刑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妹儿也提醒大家
一旦发现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
千万不要自己收藏持有
及时报警才是正确的处置方法!
视频来源:芦山公安编辑:小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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