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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配租房源
大足区中敖镇公租房
三、房源地址
大足区中敖镇家福村5组、三桥社区6、7组
四、房源户型
两室一厅、一室一厅
五、保障对象
(一)具有中敖镇非农业户口且在中敖镇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廉租住房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成员。
(二)在中敖镇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且在中敖镇无住房外地来中敖镇的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在中敖镇退休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员。
(四)中敖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工作人员。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廉租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或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取得中敖镇非农业户口且在中敖镇实际居住满3年以上。
六、申请地点
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七、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2.5元/㎡/月,廉租房租金0.8元/㎡/月
八、其他事项
具体情况可到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咨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公租房建设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大足区公租房建设中心 大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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