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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镇监管所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约谈

阅读量:3823551 2019-10-26


    为保障辖区内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加强药品经营单位的处方药品销售管理,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花镇监管所于10月17日对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约谈。本次被约谈的对象为药品经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本次约谈的主要内容有:一、对本年度在药械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1、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品;2、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后未及时登记;3、温湿度记录未按要求做好记录;4、药品陈列不规范;5、医疗器械未执行入库验收。二、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药品经营单位,我所要求其应于10月23日前对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查整改完毕,并于10月25日前向我所提交企业自查整改报告。三、对自查整改不到位的药品经营单位,在今后的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针对目前处方药品销售存在的问题,我所提出:在顾客急需且无法提供医师处方时,药品经营单位应向顾客提供必要的药学咨询服务:1、问症状及过敏史;2、告知其注意事项及用法用量;3、及时登记并备注情况;4、定期随访,了解是否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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