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七旬老人
一会挥舞铁棍,一会朝人泼脏水
嘴里还骂骂咧咧
究竟发生了什么?
昆山这小区发生的事
让很多人都怒了!

昆山论坛网友“ksftcp”爆料:10月23日,大同新村有个老太拿着铁棍站在小区门口,旁边是一大盆馊水,老太做着谁过来就向谁泼馊水的架势,旁边有警察拿着执法记录仪对准老太拍摄…
原来这家人姓薛,是这里有名的“恶霸”,他们承包菜场的租期一年前就到期了,却还霸占大同菜场的经营权,还强行收取菜场外围通道的停车费。现在政府改造菜场,要在大同新村门口搭建一个临时菜场,薛家人一看急了,你搭个菜场商户们都搬出来了谁还交摊位费给我,就让一个七旬癌症老太跑出来闹事,阻碍搭建。
我在旁边都差点被泼到馊水,这老太婆到后面实在过分,不但泼馊水,还用脚踩施工人员的手,并且拿着根钢管去打那些工作人员,那些穿黑衣服的小伙也是倒霉,几个人手拉手当人墙挡在老太前面,让后面工人可以施工。后来我看他们每个人从头到脚都是馊水,真心疼他们。
尊老不包括“尊恶老”,恶势力不管戴上什么样的“柔弱面具”,它还是“恶霸”。
老人拿起铁管乱挥
舀起馊水泼向执法人员
还踩踏施工人员的手
各种撒泼阻碍施工…
帖子一出
立马引起热议
很多网友表示这家人是出了名的可恶!
↓
@鼠尾草:真恶心这种人,之前也是她,在大同这边出了名的。

@小港嘟:14年上班的时候就认识这个老太了,那会做移动宽带摆摊的,那个时候就跟我们要钱,10元摆一天。

@figher:记得多年前我住那边时看到,人家在那外边摆摊,她去收费,人家没交,把人摊子都给砸了。

@带着阳光奔跑:这个老太我认识,我们有一次车停在大同菜场,她要过来收费,不给不让停,我老公问她要发票,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手撕票盖的一个合同章,老太好像住在大同门卫室,里面还有一个老头子,很凶的。当时我老公说这是公共资源,她说是她家管的,很凶很凶,车子没地停,我们给了五元停车费才让我们离开。

@木木姐:我也停过那里,车上有电话,那个老头直接打电话过来骂骂咧咧的,说要立即来开走,不来就要砸车锁车什么的,我就赶紧去看看什么情况,原来是要跟我收钱,说被他承包了什么的,给了五块钱立马换个脸色了,说以后想停可以去门卫那个什么地方找他老婆给钱,打声招呼就可以停了。

@rosie86:我知道这家人,听我朋友说这家人长期霸占着小区门卫室,上次来装警务站他们也不给装,搞得是他们家的一样。

长期霸占小区门卫室
强行收取停车费、摆摊费
不给钱就变脸
这家人真是“出了名”
网友们也都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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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了拂衣去:出了名的恶霸。@神龙富康:支持扫除村匪恶霸!@可力:必须严惩,倚老卖老。@怂虾蟹:违法犯罪还分年纪吗?@咖啡馆里的猫:坏人变老了。@麦穗饺子:无赖泼妇处处有,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能做。@可可西里呀:老太婆虽然可恶,但这柔性执法还是很理性的。@yujiaweiaiwz:这是七旬癌症老人吗?精力这么旺盛。@鹦鹉洲:最怕这种破罐子破摔的刁民,装弱势群体。@huawei3:我车子停菜场门口被贴过双面胶,太可恶了!@cccccyp:这个老太婆坏的狠!这一家是出了名的。@逗狗的少年:这对老夫妻是出了名的恶霸刁民,有多少人被坑过?@柏式唐璜:得癌症就可以无法无天啦?@大大大哈士奇: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老人仗着年龄大
倚老卖老胡作妄为
难道就没有办法管一管吗?
当然有!
在全国
老人阻碍施工被抓走的案例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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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
今年10月17日,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云南村民范某祥多次辱骂、持斧头威胁扶贫队员阻止施工队为其修房,严重阻碍了脱贫攻坚工作,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最终获刑8个月。

在四川
2019年4月30日,四川眉山东坡区三苏镇白家村思蒙河清淤工程施工现场,李某文(男,62岁,三苏镇人)与熊某霞等四人认为此次思蒙河疏浚会把田地弄垮,采取拦路阻碍施工车辆通行的方式阻碍施工,严重扰乱施工单位秩序。最终,公安机关对李某文、熊某霞等四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浙江
2018年8月2日,温州泰顺县文泰高速公路工程“浙闽收费站”施工现场,17名福建寿宁籍老人撑伞“打坐”,其中年纪最大的91岁。而这已经是他们第五次来此闹事。这一次,泰顺警方不再以教育为主,他们依托“铁盟警务”机制,联合福建寿宁警方快速出动,依法传唤这17名阻碍重点工程施工的人员,并将带头闹事的两人刑拘。

如今是法治社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希望老人和她的家人
都来了解一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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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年龄不是胡作非为的保护伞
如果这位老人一再挑战法律的底线
终将自食其果!
kb君在此也呼吁广大小伙伴
我们可以合理合法地表达自身的诉求
但是阻挠工程施工是行不通的!
来源:网友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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