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收到正式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起诉启动
阅读量:3842101
2019-10-27
一、索赔依据
2019年10月25日晚间,ST天业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ST天业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重大诉讼和仲裁、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导致ST天业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四年的年度报告中都虚增利润。
二、索赔时间段:
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3日之间买入ST天业,2018年5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业股票造成亏损的投资者,
三、索赔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江苏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咨询: 198 9587 9581 158 9599 9365
微信咨询:a15805155987 198 9587 9581 158 9599 9365
QQ咨询:3172618328
邮件咨询:15805155987@163.com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