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裁判文书 | 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网络域名纠纷案
阅读量:3849434
2019-10-27
上传人评语:本案是域名侵权的典型案例,法院的判决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域名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的要素和关键点,也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国家保护域名权这一新型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网络域名纠纷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判文书
(2015)东民(知)初字第16273号
原告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学府路08304号。
法定代表人张晨,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江,女,1985年2月4日出生,该公司法务。
被告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乙12号3层306。
法定代表人王力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曾军周,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麻花公司)诉被告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海星河公司)侵害网络域名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魏嘉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闫永廉、人民陪审员邓敏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开心麻花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江,被告艺海星河公司委托代理人曾军周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开心麻花公司诉称:原告开心麻花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北京。成立至今,原告创作并演出了多部舞台剧,形成了强有力的品牌号召力与影响力,并于全国数十个城市开展常年巡回演出。目前,开心麻花已经成为全国话剧市场最具知名度的戏剧品牌之一。2009年11月9日,原告通过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原万网)注册取得了域名kaixinmahua.com.cn,并沿用至今。原告使用该域名建立的公司网站,为原告开展业务的唯一官方网络平台,主要用于发布演出信息及新闻资讯、介绍品牌发展历程,同时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相关链接进行在线购票。近日,因收到客户咨询与投诉电话,原告发现被告已经恶意注册了域名kaixinmahua.cn,并利用该域名建立网站,经营内容为向消费者提供开心麻花的演出信息并进行票务销售。被告网站上所使用的宣传图片、剧照等内容,均出自原告网站或演出剧目。同时,被告网站公司介绍部分还注明有开心麻花隶属于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字样。但事实上,被告对宣传图片、剧照的使用以及销售演出票的行为从未经过原告的合法授权,也从未与原告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后经原告查证,被告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3日,域名kaixinmahua.cn的注册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均晚于原告域名的注册及使用时间。原告认为,被告域名kaixinmahua.cn的主要部分与原告在先所有并长期使用的域名kaixinmahua.com.cn相同。被告利用该域名建立的网站盗用了原告的宣传图片,仿冒原告网站经营相同的业务。其行为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公众的误认,并伤害了原告在同行业合作伙伴中的商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被告在公司成立及域名注册使用前,原告已经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被告对原告主营业务、域名及网站的知名度是明知的,其注册、使用kaixinmahua.cn域名无正当理由,主观上具有恶意,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之规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被告停止使用其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的域名kaixinmahua.cn,并将该域名转由原告注册使用;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公证费303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艺海星河公司辩称:被告使用kaixinmahua.cn有正当的来源,与原告有合作关系。被告方网站上的内容与原告的内容不同,被告票务销售是与票务公司进行合作,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被告使用该域名不存在恶意。原告的公证费不具备合理性。综上,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第5389629号开心麻花注册商标由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注册,有效期至2019年9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41类戏剧制作;节目制作;娱乐信息;演出等。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载明:域名kaixinmahua.com.cn由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并已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记录;注册日期为2009年11月9日,域名到期日期为2016年11月9日,域名所属注册机构为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该证书打印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
2009年9月2日《新京报》含有题为尚雯婕加盟开心麻花的报道,内容为:都市爱情剧《两个人的法式晚餐》自从由开心麻花推出后,邀来尚雯婕加盟,并将于9月16日至10月8日连演20场。2009年12月16日《北京晨报》含有题为麻花拧出花票房跟着涨的报道,内容为:因话剧也要贺岁而创立的麻花品牌,今年已经是第七年,票房依然红火,并一下推出三部大戏《白日梦》、《江湖学院》、《索马里海盗》;2003年至2009年,开心麻花共推出《想吃麻花现给你拧》等12部剧目。2010年12月14日《北京青年报》含有题为方文山操刀主题曲歌词音乐剧《爷们儿》联姻京剧的报道,内容为:去年以《白日梦》试水音乐剧的麻花系列舞台剧昨天推出由歌手阿朵主演的原创贺岁音乐剧《爷们儿》。
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15年7月1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核准,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kaixinmahua.com.cn名称为开心麻花,主办单位为原告开心麻花公司。
被告艺海星河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3日,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票务代理等。
2015年9月21日,原告开心麻花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使用公证处电脑连接网络,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如下证据保全操作: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kaixinmahua.cn,进入该网站;该网站顶部栏目分类包括首页、演出资讯及精彩剧照,下方为乌龙山伯爵剧目的海报;网页中部为开心麻花2015爆笑舞台剧《羞羞的铁拳》、开心麻花爆笑音乐戏剧《爷们儿·叁》、开心麻花经典爆笑舞台剧《乌龙山伯爵》、开心麻花爆笑舞台剧《夏洛特烦恼》剧目的演出时间、地点、票价等演出信息及剧目海报;网页下部为《上贼船》、《旋转卡门》、《乌龙山伯爵》、《夏洛特烦恼》剧目的精彩剧照;页面底部注明开心麻花版权所有Copyright字样,点击底部公司介绍,显示开心麻花(www.kaixinmahua.cn)隶属于艺海星河公司,开心麻花于2003年首创贺岁舞台剧概念,并在此后9年时间里陆续推出了17部舞台剧......想快乐看开心麻花已经成为京城无数百姓的时尚口号。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就上述公证证据保全过程出具了(2015)京中信内经证字第50271号公证书。2015年9月21日,原告开心麻花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使用公证处电脑连接网络,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如下证据保全操作: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miitbeian.gov.cn进入该网站,点击公共查询及备案信息查询,输入kaixinmahua.cn进行查询,显示www.kaixinmahua.cn网站备案名称为开心麻花,主办单位为被告艺海星河公司。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就上述公证证据保全过程出具了(2015)京中信内经证字第50272号公证书。2015年9月21日,原告开心麻花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使用公证处电脑连接网络,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如下证据保全操作: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cnnic.net.cn进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在网站左上方WHOIS查询处输入kaixinmahua.cn进行查询,显示kaixinmahua.cn域名注册者为被告艺海星河公司,注册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到期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就上述公证证据保全过程出具了(2015)京中信内经证字第50273号公证书。就以上证据保全公证,原告开心麻花公司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支付公证服务费3030元。
诉讼过程中,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验,勘验过程及结果如下:
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www.kaixinmahua.com.cn网站,左上方显示网站名称为开心麻花,网页标签显示开心麻花官网订票字样,该网站顶部栏目分类包括演出城市、近期优惠、麻花明星、关于麻花、联系麻花,中部为《乌龙山伯爵》等剧目大幅海报及《夏洛特烦恼》、《羞羞的铁拳》、儿童音乐剧《三只小猪》等剧目小幅海报,底部为订票热线及Copyright2015开心麻花字样;点击《夏洛特烦恼》剧目海报并选择立即购买,进入该剧目订票页面,包括演出地点、时间、价格、演出介绍及该剧剧照;回到网站首页,点击关于麻花,显示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北京......自2003年起开始制作、发行舞台剧......现已成为舞台剧领域最具市场号召力的喜剧品牌。作为国内极具舞台剧商业竞争力的民营机构,开心麻花已成功推出《小丑爱美丽》、《须摩提世界》、《夏洛特烦恼》、《乌龙山伯爵》、《那年的梦想》等多部票房、口碑双赢的经典作品,屡次创造了中国话剧演出的奇迹。
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www.cnnic.net.cn网站,在网站左上方WHOIS查询处输入kaixinmahua.cn进行查询,显示kaixinmahua.cn域名注册者为被告艺海星河公司,注册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到期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
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www.kaixinmahua.cn网站,网页标签为开心麻花2015北京开心麻花话剧最新演出信息及在线订票。下方滚动条为《羞羞的铁拳》及《乌龙山伯爵》剧目海报;演出信息包括《乌龙山伯爵》、《音乐剧三只小猪》、《夏洛特烦恼》、《爷们儿·叁》、《羞羞的铁拳》、《旋转卡门》、歌剧《歌女乔康达》、《朗朗钢琴独奏音乐会》等剧目。该网站下方有《旋转卡门》、《乌龙山伯爵》、《夏洛特烦恼》等剧目剧照;点击该网页下方公司介绍栏目,显示内容为:开心麻花于2003年首创贺岁舞台剧概念,并在此后九年时间里陆续推出17部舞台剧,剧剧引发观看热潮,剧剧成为京城文化热点......开心麻花的演出场场爆满、气氛热烈,想快乐看开心麻花已经成为京城无数百姓的时尚口号。在上述公司介绍内容中,并未出现艺海星河公司字样。
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www.miitbeian.gov.cn,选择公共查询,选择备案信息查询,主办单位名称处输入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查询,显示该主办单位所登记备案的各个网站名称、备案许可证号及网站首页网址,其中包括网站北京刘老根大舞台网址www.bj-liulaogendawutai.com,网站红剧场网址www.bj-hongjuchang.com,网站朝阳剧场网址www.bj-chaoyangjuchang.com,网站朝阳杂技网址www.chaoyangzaji.cn,网站红剧场功夫网址www.hongjuchanggongfu.cn,此外艺海星河公司还备案了域名www.laoshechaguan.cn;点击www.laoshechaguan.cn进入该网站,网页左上方显示网站名称为老舍茶馆,分别点击该网站上方在线订票、表演项目、茶馆文化、名人来访、订单查询栏目,均未显示被告方的企业名称;其中,茶馆文化栏目下内容为中国的老舍茶馆必将是国际的茶馆,我们将通过国家化的管理、国家化的融资合作,实现老舍茶馆的国际化战略;名人来访部分的内容均为各国领导人到老舍茶馆访问及参加活动的相关照片以及文字介绍。
庭审中被告称,被告方网站内容已于2015年11月发生变化,没有突出开心麻花的元素,被告之前使用过开心麻花的剧照得到过原告的授权许可,涉案www.kaixinmahua.cn网站并非被告经营管理,是其他公司以被告公司名义经营,www.kaixinmahua.cn网站主要用于票务,进行过少量销售,目前域名kaixinmahua.cn仍然注册在被告名下。原告称,原告没有与被告签订任何票务代理协议,从未授权被告进行过票务销售,原告方员工与被告进行过联系,联系的内容是通知被告不得使用原告方的相关内容以及停止使用域名kaixinmahua.cn。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名称变更通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国家顶级域名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工商注册信息网页打印件、(2015)京中信内经证字第50271、50272、50273号公证书、报纸、公证费发票、商标注册证,及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所谓财产,是指具有经济价值依一定目的而结合之权利义务之总体。域名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其产生与应用最初系为了实现一定的技术目的。但随着域名拥有者对域名的使用和宣传,域名的标识性功能得以产生和发展,域名的经济价值随之得以体现。域名拥有者对域名拥有的合法利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应当保护的民事权益中的财产性权益。在后域名对于在先域名构成妨害的,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受到法律规制。另一方面,如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与原告域名相同或近似,或者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且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的,属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中,原告开心麻花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注册了第5389629号开心麻花注册商标,并于其后的2009年11月9日注册域名kaixinmahua.com.cn,该域名的主要部分为kaixinmahua,与原告字号开心麻花及原告上述文字商标的拼音全拼相同。同时根据相关媒体报道,从2003年开始原告即以开心麻花为品牌推出一系列舞台剧剧目,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原告开心麻花公司注册使用域名kaixinmahua.com.cn具有合理理由,原告对该域名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被告艺海星河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注册域名kaixinmahua.cn,晚于原告注册域名kaixinmahua.com.cn,亦晚于原告注册成立及以开心麻花为品牌进行舞台剧商业经营的时间。被告域名的主要部分与原告域名的主要部分相同,均为kaixinmahua。此时判断被告的涉案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是否享有权益以及是否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2、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及使用是否系商业目的;3、被告注册使用涉案域名是否系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以下分别详述之:
首先,被告艺海星河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对域名的主要部分kaixinmahua享有权益。企业名称的四个要素中,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属于共有的要素,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在所有同行业企业名称中都可能完全相同,唯独字号不得相同。字号是企业名称中的一个核心要素,是企业名称中最显著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被告的企业名称为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中最显著的部分即字号为艺海星河,在读音方面与kaixinmahua相去甚远,被告在企业名称及字号方面对kaixinmahua并不享有权利。即使涉案www.kaixinmahua.cn网站经营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票务销售业务,被告在选择注册域名时仍应对原告的字号及注册商标进行合理避让,且根据被告自认及法庭现场勘验,涉案www.kaixinmahua.cn网站已经不再单纯销售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演出票,而是包含其他公司及品牌剧目票务销售业务,在此情况下被告更没有理由单独使用kaixinmahua作为其域名的主要部分。
其次,被告艺海星河公司对该域名的注册及使用系商业目的。被告注册域名kaixinmahua.cn,且将www.kaixinmahua.cn网站备案于自己名下,被告虽辩称其并非www.kaixinmahua.cn网站的经营管理者但并未提交相反证据予以证明,故根据在案证据,本院认定被告系涉案www.kaixinmahua.cn网站的经营管理者。根据法庭现场勘验,该网站经营项目为演出票务,且被告自认进行过实际销售。故本院认定该网站为商业经营性网站,被告注册并使用域名kaixinmahua.cn系基于商业目的。
再次,被告艺海星河公司注册使用涉案域名kaixinmahua.cn,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原告网站相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根据法庭现场勘验,原告www.kaixinmahua.com.cn网站内容包括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的宣传资料、演出信息及票务销售服务。2015年9月21日原告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时,被告经营管理的www.kaixinmahua.cn网站中含有大量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的宣传海报、演出信息及剧照,网站底部注明开心麻花版权所有Copyright字样,公司介绍部分注明开心麻花(www.kaixinmahua.cn)隶属于艺海星河公司。同时根据法庭现场勘验,被告经营管理的www.kaixinmahua.cn网站网页标签为开心麻花2015北京开心麻花话剧最新演出信息及在线订票,网站中同样含有大量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的宣传海报、演出信息及剧照,而公司介绍栏目包含的内容为开心麻花品牌舞台剧的介绍,且未出现任何艺海星河公司字样。从以上事实可见,被告在经营管理www.kaixinmahua.cn网站的过程中,并未表明其仅系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演出票销售者的真实身份,反而用注明开心麻花隶属艺海星河公司或干脆不标明该网站实际经营者的手段,暗示网络用户其系开心麻花品牌的拥有者和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的经营推广者,暗示网络用户被告网站系开心麻花系列舞台剧的官方网站,使网络用户将被告提供的产品、服务及被告网站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原告网站相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截取本应由原告网站获得的访问流量,进而截取本应由原告获得的经营收入,被告对此存在主观过错。此外,被告还注册并备案了大量与北京刘老根大舞台、红剧场、朝阳剧场、老舍茶馆等有关的域名,亦可证明被告具有抢注域名的主观意图。
综上所述,被告注册及使用域名kaixinmahua.cn的涉案行为已侵害了原告对在先注册的域名kaixinmahua.com.cn拥有的财产性权益,构成侵权;同时,被告的涉案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将该域名转由原告注册使用,该诉讼请求正当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同时,被告应当承担原告因调查被告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销涉案域名kaixinmahua.cn,由原告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使用该域名;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理支出三千零三十元。
如被告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北京艺海星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魏 嘉
代理审判员 闫永廉
人民陪审员 邓 敏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刘虹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