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和贪官“59岁现象”一样的儿童犯罪“14岁现象”

和贪官“59岁现象”一样的儿童犯罪“14岁现象”

阅读量:3869088 2019-10-28



“13岁男孩杀女童不追刑责未成年人极端犯罪如何治?”(10月25日《新华每日电讯》)低龄重罪,最让人头疼。这个龄到底有多低,罪到底有多重?这些年,我们见识过各种版本。总之,这些小孩子的犯罪集锦,以及后续的司法处理,能让人看得郁闷不已。
罪有很多,且多有杀人之罪;而“低龄”问题,也非无规律可循,很多极其恶劣恶性案件,嫌犯都是十二三岁,比如此案,也是所谓“虚岁14”,不满十四。
低龄重罪,为何会在这个节点“爆发”?当然这可能更多只是心理观感,而非严肃的统计学结果。真看数据,不一定十二三岁小孩,就比十七八岁小伙更穷凶极恶,罪大恶极。
只是因刑法上对嫌犯年龄“起刑点”是十四岁。所以,很多恶性案件中一批不满十四岁的,因此“得救”,被“轻罚轻判”,所以民怨民愤郁积已久,对此格外耿耿于怀。
也因此,关于是否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近年来每每都会引起一波讨论。两会上会提议,这类极端案件后,公共媒体上更是争论不休。当然,低龄重罪现象,不只是降低“起刑年龄”就能万事皆休的,而且这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没想得那么简单。
所以,哪怕民众再喊打喊杀,立法司法专业人士,也不会立刻迎合迁就。但是,一些如贪官的“59岁现象”一样的“14岁现象”,却也不是没有研究的必要。虽然不能一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但还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比如,有些是无心之失,并无主观故意。失手误伤误杀,或还情有可原。但比如此案,“男生杀害10岁女童:血顺着楼梯流拍下搜查现场发群”。这个嫌犯案前案后表现来看,几乎是劣迹斑斑,“前科累累”。之前就已有过多次预演踩点,接连骚扰不少成年女性,或难以得手,才转而向更弱的小女孩下手。
这种蓄谋已久,处心积虑的犯罪,从恶劣程度和主观意愿看,绝对不能当无知无心的初犯处理。最可怕的还是,这一家在犯罪后的表现。嫌犯装无辜,还到受害人家套词,网上造势,作案手法和犯罪心理,都已堪比影视中那些变态惯犯。可见其全无悔意。其家人,至今以怕挨打为由,避而不见,再联想到杀人抛尸一系列疑点,真让人怀疑其家里平时的家教表现。
所以,哪怕不能全面放开“年龄起刑点”,但对这种明显是迫切想赶在十四岁之前,犯罪练手而又不用负责的极端恶性嫌犯,还是应有针对性的适格惩戒。否则,一律收容,一关了之,很可能不是斩断恶源,而是懒政式恶性循环。
(来源:东方网)


每周热文:
1、男子撕处罚书,女子裸露敏感器官,警察使用辣椒水立马怂!
2、香港出现的那道“美丽风景线”正在转向西方
3、我总想起那个子弹打光的副所长:来砍我,来砍我啊!
4、“500块,包夜,不戴套”,15岁女生被万人凌辱,真相让人心寒!
5、够爷们儿!睹妻子遭强奸,抽刀没收歹徒"作案工具"
6、民警辅警“伤亡问题”引起高层关注,首次以规范形式要求“追责”
7、被利器割颈的港警快去深圳治疗吧!
8、掘地三尺我也要抓着你这个王¥#蛋!否则我就不叫“独眼刑警”!
9、民警许霖源因劳累过度生命定格在56岁
10、太恶心了!因顾客不下楼取餐,外卖骑手往餐盒吐口水
11、公安部招100人,全国招警2092人!公务员编制!不限户籍
12、学生没倒垃圾被逼吃垃圾,涉事老师已刑拘两校长遭免职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