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已经结束,但是大阅兵带来的震撼久久不能消散,“东风快递,使命必达”的解说词,让小仲觉得官方皮这一下非常可以,同时也感受到了国家的强大与自信。军事力量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国家研究开发各类武器来增加军事力量,基于此,今天小仲想和大家来一起了解一下关于我国研发的武器中的手枪系列部分相关知识。一、中国54式7.62mm手枪

54式7.62mm手枪是我国仿制前苏联TT1930/1933式手枪的产品,于1954年定型,至今仍装备部队,是我国生产和装备量最大的手枪。有效射程为50米,100米内也能进行射击。
54式手枪的自动方式采用枪管短后座式,闭锁方式采用枪管摆动式,保险装置为击锤保险,该枪还设有空仓挂机机构。该枪虽然是仿制品,但对原枪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改进,使新产品的性能更加完善。这是我军在新中国成立后列装的第一种手枪。枪管短后座自动方式,枪管摆动式闭锁装置,该枪发射51式7.62mm手枪弹,初速度420-440m/秒,射速:30发/分,弹夹容量:8发,装备于部队基层指挥员,54手枪在我军制式装备中数量最多,服役时间最长。中国在内战结束后,当时的装备可以称得上是万国造。其中步枪口径多达11种,枪弹和枪械种类更是多达数十种。作为一个新建的大国,实现军队武器的制式化和自产化当然是首当其冲的事情。之后的朝鲜战争中,志愿军士兵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和严重不足的弹药,和武装到牙齿的美韩联军血战数年。因为火力的差异和空军的几乎全无而遭受的相当大的伤亡。就弹药一项,就有日式、苏式、美式、国式等四五个国家的各种弹药,造成后勤方面严重的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更推动中国武器自产化的发展。从1950年到1955年,中国同时采取进口和仿制2种方式。5年内从苏联共进口和接受枪械90万支和大量的弹药。在此同时,中国大陆方面开始逐步仿制苏联的军用武器。其中就包括苏联二战期间的制式手枪。1951年,随着中苏条约的签订。中国军工系统就开始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仿造苏制托卡列夫军用手枪(TT1930/1933式手枪由苏联枪械设计师托卡列夫在1930年设计的,是苏军装备的第一支自动装填手枪)。1953年,苏联专家根据中苏两国的协议大量进入中国,其中包括大量的军事方面专家。中国专家和苏联专家详细研究了朝鲜战争中51式手枪的暴露出来的缺点进行了改进,同时还考虑了中国士兵的自身特点。比如改进了枪托的大小,适应中国士兵较小的手型。1954年,手枪正式定型并且大量生产装备部队,取名为54式手枪。该枪是中国建国以后正式装备部队的第一款制式武器。二、64式7.62mm手枪

64式7.62mm手枪是我国自行设计、研制的第一种手枪,1964年设计定型,1980年生产定型。主要装备部队指挥员和公安部门,是较理想的单兵自卫武器。
64式手枪外形小巧玲珑,便于隐蔽携带,加上其使用的1964年式7.62mm手枪弹装药量较少,射击时声响不大,所以被广大公安民警称为“小砸炮”。该枪也是我国常见的警用武器之一。该手枪由枪管、套筒、复进簧、套筒座、击发机和弹匣六大部分组成。64式手枪的自动方式采用自由枪机式,设有联动击发、空仓挂机、弹匣回闩和弹膛有弹指示等机构;保险机构有安全保险、到位保险、自动保险和射击保险等多种功能。该枪用以杀伤50米内的目标,在25米距离上,能射穿2毫米厚的钢板、7厘米厚的木板、4厘米厚的砖墙、25厘米厚的土层,是小型自卫手枪中较为先进的。64式手枪诞生至今已40年,它的研制成功,在中国手枪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标志着中国装备的手枪,从战争时期主要靠缴获敌人的武器,建国初期主要靠仿制国外的产品,发展到自行设计研制的新时期,手枪由杂式装备逐步走向系列化、正规化装备。三、67式7.62mm微声手枪

64式7.62mm微声手枪是我国第一种完全国产化的特种手枪。该枪结构紧凑、外形尺寸较小、携带方便、射击精度较好、操作简单。主要装备侦察人员及其他特工人员,用于执行特种战斗任务。60年代初,中国人民解放军提出了开发带有消声器的特种侦察部队所用轻武器的要求。该枪于1961年开始研制,1964年设计定型,消声器全长125mm,消声器下方增设了预备气体扩散室的圆筒,消声器的断面为“8”字型。发射64式7.62mm手枪弹,有效射程为30米,枪口噪声为75分贝,有消烟消光等特性,可以非自动或半自动方式射击。该枪简化改进后为67式7.62mm微声手枪。四、77式7.62mm手枪

77式7.62mm手枪是我国在1976年济南军区修械厂研制的小型手枪,定名为1977年式7.62毫米手枪,简称77式手枪,也是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二种手枪。它于1978年设计定型,1981年生产定型。
77式手枪为自由枪机式武器,最大特点是设有单手装填机构,可用单手迅速完成装填枪弹和排瞎火弹,有安全保险和到位保险功能,是目前国内比较先进的手枪,现大多配备于基层民警。由于该枪设计独特、外形美观大方、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单手装填射击,因此深受部队的青睐,同时也引起国外同行的注目。五、80式冲锋手枪

80式7.62mm手枪又叫80式冲锋手枪,是我国自行设计、自行研制的第一种战斗手枪。1970年开始研制,1980年设计定型。
该枪有效射程50米,抵肩射击时有效射程达100米。该枪发射51式7.62mm手枪弹,初速470m/s,射速60发/分,可选配10发、20发两种弹匣,并设有存弹量指示器。可用持枪右手拇指迅速拨动发射转换器,变换单、连发射击状态。这是一种既可以单发又可以连发的全自动武器,国外一般称其为冲锋枪。六、9mm警用转轮手枪

9mm警用转轮手枪又名2005式警用9mm转轮手枪,是我国第一代自主研制的警用手枪,该武器系统是使用部门组织力量首次自主研发的警用武器,其设计定型工作于2005年底完成。新式9mm转轮手枪的问世,中国警察可能告别使用军用手枪。
该枪中国公安机关首次组织力量独立研究开发的新型自卫、防暴武器,是真正意义上的警用手枪,被列为公安单警装备的选配项目之一。它的总体性能优越,具有出枪及击发快速、迅速迈越瞎火弹、保险机构独特、可发射不同弹种等优点。主要用于制服50米内的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驱散50米内非法聚众闹事人群;该枪对50米内有生目标有杀伤作用。该枪可发射两种性能不同的枪弹——9mm警用转轮手枪弹(普通弹)和9mm警用转轮手枪橡皮弹。普通弹是低能量杀伤弹,橡皮弹是致伤弹,因此,该枪可满足多种使用目的。在一种武器上发射两种性质不同的弹药,而且达到所要求的战术使用指标,在转轮手枪上还没有先例,是该武器系统独有的一个特色。9mm警用转轮手枪使用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经综合寿命考核,其故障率低,同国内装备的手枪对比,故障率最低。手枪的种类还有很多,我国在研发过程中不断的改进和加强,从我国的实际需求出发,研发出更适合于我国军事警备使用的手枪,在增强军事力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国民的安全感,而正是因为强大的军事力量,才使我们的国家成为真正的安全大国。小仲爱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简称“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想要合法持有枪支的条件是非常苛刻的。根据枪支管理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按照法律规定经批准的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等场所,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第二十三条规定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根据刑法之相关规定,持有枪支的人员必须尽到妥善保管和谨慎使用的限制,严禁非法出卖、转让,不可遗弃,如果出现相应情形,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严格遵守枪支相关规范,非法持有请上交国家。名词解释:自动枪械:利用发射时膛内火药燃气能量或非人力外部能量实现自动装弹入膛的枪械保险装置:可以使设备不出危险和免受损失的装置自由枪机式:枪机和枪管完全无扣合,只能靠枪机较大的质量和复进簧力阻止发射后弹壳过快的向后运动瞎火:指打不响的子弹

示范仲裁条款(合同中直接约定):第XX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遵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示范仲裁协议(合同外单独约定):因XX与XX于XX年X月X日签订的编号为XXXX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遵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有效送达地址为 ,乙方的有效地址为 。以上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文书、仲裁文书、相关材料等的送达地址;向该地址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前述文书的,邮件签收日期或邮件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一方若更换送达地址的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更换地址。
书面审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遵义仲裁委员会按照《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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