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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晋源】公益诉讼筑就文物保护网

阅读量:3687754 2019-10-22


来源:晋源检察

一座座文物基地,一处处历史遗迹,承载了中华五千年的悠悠历史文化。文载于物,族髓附间,运脉牵连,兴者襄见。历史文物属于重要的国有财产,也是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的监督管理保护范畴。

近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对晋源区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管理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排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石庄头古村落西、蒙山主峰东北梁壁上的石庄头石窟未被妥善保护管理。

<文物被破坏>
该文物保护区域四周树木遮蔽、荒草丛生,周围无任何保护设施和标志说明。石窟外石碑横卧、杂物遍地,石窟内塑像彩绘风化剥落严重,文物安全状况极差。
检察干警通过调查取证,证实了该文物区域内“石庄头石窟”长期处于监管失控状态,文物安全面临着自然和人为的严重损害,侵害了国家利益的事实客观存在。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针对上诉情况,晋源区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办案人员详细查阅了关于石庄头石窟遗址的历史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后,立即与该地相关文物保护管理执法机关取得联系,确认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人民政府为石庄头石窟该文物保护的负责机关,以及晋源区文化和旅游局为该区域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单位。

晋源区院与责任单位进行深入交流,并于2019年10月14日向其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对“石庄头石窟”文物安全面临严重破坏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治,并加强对辖区内文物安全等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 蒙山大佛 >
让珍贵的古建筑得到妥善保护,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晋源区院通过公益诉讼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去,使得石庄头石窟得到“家人”的关心和保护,从而间接推动该地的旅游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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