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黑龙江鹤岗市发布本市第一批市级重点监控目录,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增加10个药品:醒脑静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参芎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红花黄色素、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养血清脑颗粒、通心络胶囊。
鹤岗市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公示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函〔2019〕138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及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结合《鹤岗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好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各项工作的通加 》(鹤卫医发〔2018〕6号)的相关工作内容,我委调整了《鹤岗市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现对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将《医院目录》向全院进行公示并随时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建立监控记录及整改记录。根据本机构药品使用、处方审核、点评和监测情况,动态调整《医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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