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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vlog首发】余姚“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阅读量:3751374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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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vlog首发


    “恢复原貌后的滩涂真美!”近日,余姚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再次来到余姚围垦区四期相公坛附近海域,对之前办理的该处非法占用滩涂畜禽养殖一案进行实地回访,望着用无人机拍下的恢复原貌后一望无垠的美丽滩涂,为该案奔波了近3个月的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们不禁感叹道。
检察官
实地回访


      2019年4月,根据高检院“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余姚市检察院利用无人机对辖区海域及周边滩涂进行巡查时发现,海塘边大片区域有养殖畜禽鹅现象。

▲检察官无人机巡查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鲁某某在未向海涂围垦管理部门申请租用土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2017年5月始,擅自占用围区四期相公坛北块滩涂用于畜禽(鹅)养殖,养殖规模约4000只,占用滩涂面积约50亩,搭建有两个塑料大棚及附属设施。放养过程中,鲁某某对养鹅产生的废弃物也未作任何处理,直接弃置于滩涂上,严重污染了周边生态环境。”余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介绍,“同时我们发现,在该区域南侧滩涂也存在着非法畜禽养殖的情况。”

▲整改前的滩涂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沿海滩涂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管理权责存在分歧,导致鲁某某等违法行为人利用监管漏洞长期非法侵占滩涂资源。”为有效破解这一监管难题,余姚市检察院以圆桌会议方式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共同会商,充分发挥各行政机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协同性,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5月17日,余姚市检察院分别向海涂围垦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海涂围垦部门依法对鲁某某非法占用滩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退还所占用滩涂,恢复原状;根据国有滩涂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对鲁某某非法占用滩涂期间收取合理费用;建议环境保护部门对鲁某某非法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督促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不仅如此,余姚市检察院还陆续走访了自然资源、海涂围垦等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调研,梳理发现非法侵占沿海滩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法律法规适用、综合治理意见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市检察院反映非法侵占沿海滩涂存在四大问题亟需引起重视》报送余姚市委办公室。以专题调研为指导,推动滩涂领域综合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7月,在相关行政机关的依法查处下,鲁某某已将所有养殖的畜禽全部迁移,钢棚等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退还了非法占用的全部滩涂,并采取清扫、填埋、消毒等措施对滩涂进行了处理,参照围区土地租用价格支付了相应滩涂使用费。

▲整改后的滩涂   
      近年来,余姚市检察院始终紧盯海洋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重点资源,用公益诉讼这把利剑守护着珍贵的海洋滩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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