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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冒充海原信用社工作人员索取财物,信用联社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阅读量:3764633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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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群众举报有中间人、介绍人利用海原联社工作人员关系便利,向贷户索要贷款好处费。经我社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核实,事处有因,发现个别贷款介绍人存在向贷户索要好处费、送礼品等现象,此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社在社会公众的良好社会形象。为此我社向社会公开做出客户经理廉洁从业“十不准”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客户经理廉洁从业“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权利,向客户索取或收受回扣、好处费。
二、不准参与赌博、通过赌博等形式变相牟利。
三、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介单证及其贵重物品。
四、不准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得通过中间人、介绍人向客户发放贷款。
五、不准在办贷过程中故意叼难客户,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无故拖延需办事项的办理时限。
六、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占用服务对象或客户的现金、车辆、房产、通讯工具及其他财物等。
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成员办理婚丧嫁娶、过生日、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机会大肆宴请和收受礼品;不得邀请服务对象及管理对象;不得机借敛财或借机送礼。
八、不准私自截留、保管客户的身份证件、卡折、房产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九、不准在工作期间上网娱乐或参与其他形式的娱乐活动;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不准在工作日在单位食堂、农家乐、“一桌餐”及不公开场所或隐蔽性场所就餐饮酒。
    凡有以上行为者,请广大客户向联社及时举报,经查举报属实,对举报人进行重奖,并严格做到为举报人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工作办公室:0955-4011574
   信贷管理部:   0955-4017425
                          2019年10月11日
(海原信用联社授权海原网发布,如有转发请按原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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