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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作为农村建设的带头人,肩负重要的领导作用,民众选举村干部的初心,是让有能力者带领大家共同进步,但很多人却利用职权,欺压百姓,滥用权力,深受百姓厌恶近些年,国家在农村的发展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出台了大量的惠农政策,

但是如何用好这些政策,如何将这些资金更好的发放给实际需要的民众,村干部在其中起着巨大的作用,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如今很多人绞尽脑汁就为吃上村干部这口“香饽饽”,因为虽说官不是很大,但却可拥有不小的权力。

对于村干部只手遮天中饱私囊的行为,大部分都村民是敢怒不敢言,举报的同时又怕遭到报复,国家最近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的行为,今年云南落马的“苍蝇”就不在少数。所以农民朋友不用担心,如果村干部存在以下问题,是可以直接举报的。
01
挪用土地补偿款
2012年9月开始,宁洱县端金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罗云华、副书记彭发林、副主任何万元,挪用龙马电站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款共计80万元。案发后,3名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全部赃款。3名被告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罗云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彭发林、何万元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02
占用民工款
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王秀成在担任华坪县新庄乡八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华坪县水利局在新庄乡八德村实施的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工程款中应当支付给农民的投工投劳款项共计人民币32617.63元非法占为己有。2015年12月1日,华坪县人民法院判决,王秀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新庄乡党委于2016年1月7日给予王秀成开除党籍处分。

03
贪污索贿
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威信县麟凤镇斑鸠村原村委会主任徐明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斑鸠村大沟头、木瓦房小组整村推进项目工程款51155元,违规收取孤儿、五保户、残疾人、低保户等新农合筹资款23180元,办理低保过程中非法索取他人好处9000元,侵占低保群众的低保金3200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4
乱收费乱摊派
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罗汉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权朝忠,村党委副书记、监督委员会主任陶光亮,村委会副主任曾龙俊,利用低保档案重新规范化管理之机,通过会议研究向低保户每人收取100元手续费,共计36700元,用于相关材料复印、围墙维修和为民服务窗口建设。权朝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光亮、曾龙俊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所收取资金已采取退还等方式进行处理。

05
侵占低保补助资金
2011年12月,彝良县牛街镇楠木村委会主任罗显兴领到一陈姓村民低保卡后,一直未发给其本人。2014年4月,罗显兴冒名将该村民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的农村低保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3800元取出占为己有,并撕毁低保卡。罗显兴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资金收缴返还给该陈姓村民。

06
弄虚作假
剑川县甸南镇上关甸村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姚胜荣伙同他人在“大丽”高速公路双龙隧道附近虚假登记了三块旱地,共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53804元,姚胜荣从中分得25000元;此外,在重点村建设工程和水库建设工程中,三次共收受他人贿赂的7400元,在林权流转中收受他人贿赂的“辛苦费”20000元。2013年8月19日,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姚胜荣开除党籍的处分。

07
有拉票、贿票行为的
2016年2月25日,石林县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该县鹿阜街道板桥村有人在换届选举前存在拉票贿选行为。经查,板桥村党员潘某某为在该村党总支换届选举中获选,自己不直接出面,出资1.2万元,躲在暗处“遥控指挥”徐某等4人在党员中拉票。仅仅20天后,选举还在进行,可处分决定已经送达基层——潘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为潘某某拉票的4人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08
红白事大操大办的
可以这样说,现在农村的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已经变成了陋习。为了更好的建设新农村,为了2020年我们国家目标的实现,在去年年底土地确权完成以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整治农村的不良风气,所以,今年的目标就是整治农村的这些不良风气。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面,农民朋友应该就会收到一个消息,那就是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这样说,以后农村要办酒席,可能要经过村委会的审批。办酒席的花费要受到限制。

村干部不作为,能罢免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第十六条就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因此,只要你能让村里三分之一的人一起同意罢免村干部,那么就可以让上级政府开始启动罢免村干部的投票流程。
为什么投诉村干部都没人管
有农民朋友就表示不理解:为什么我提交了一大批的证据,实名投诉村干部贪污,却没有人来管呢?其实,很大可能是因为你投诉错部门了,并且根据贪污的钱财来源不同,举报的部门也是有区别的。
因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贪污村委会的钱不构成贪污罪,构成职务侵占罪。村干部收受贿赂不属于受贿罪,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都是不属于检察院立案范围的,如果你跑去检查院投诉,那肯定是无权受理立案的。
但村干部有时会接受政府的委托临时管理一定的国家财产,如扶贫款、赈灾款,征地补偿款,计划生育奖励款等。这些由政府划拨的款项,不属于村委会所有,村干部利用协助政府工作之机侵占政府的钱,则构成贪污罪,属检察院立案范围。
如何举报
1
向纪委监察部门举报
向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但要注意留存村干部贪污腐败的相关证据。现在信息网络发达了,农民还可以选择在所在市的纪委监察部门官方网站进行信件举报。如果有更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举报人确有犯罪证据,也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

联系方式:中纪委省监委
网址:www.jjjc.yn.gov.cn
邮箱:tougao1042@126.com
来信请寄:中纪委省监委网站
邮编:650228
网上举报:http://yunnan.12388.gov.cn/jubao
2
向检察院举报
当村干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等。这个时候村干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个时候农民可以向反贪检察机关举报。来源网络,如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