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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仙功过分

阅读量:3838958 2019-10-27


 2016-10-21

紫仙功过分
紫虚来 2016.10.20
 
按太微仙君功过格改编而成,结合现代生活,让大家有所参考。
 
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古代圣人君子、高道之士,皆持盟诫,内则洗心炼行,外则训诲于人,以备功业。
 
可以在临睡之时,记你这一日的功过。但行无记,也自有天记。人有所梦,天有道眼,所以人的一言一行,自有记载。
 
人的所有行迹,自己也本来有记,你元神中有你累世的记录。所以人在做,天在看,功过自有定论。仅以此方便,示功过分。
 
功格36条
 
救济门12条
 
1、无论何法救重疾一人为10功,小疾一人为5功,若贪图求报则无功,凡施治一次为1功或施一药为1功。
 
2、传法救人,每一法为10功,贪求图报则无功。
 
3、治病保健,每一法为5功,如贪图求报为1功。
 
4、无论何时何地,救人性命为100功。
 
5、救家畜宠物一命为10功。
 
6、救山野禽兽之类为8功,
 
7、救虫蚁飞蛾等,植物花草,一命为1功。
 
8、救济贫穷,百元为1功,千元为10功,油粮米面衣物,以折钱数论功。济饥渴之人,一次皆为1功。
 
9、济寒冻之民暖室一夜为1功。
 
10、救解人畜疲困之苦一小时为1功。
 
11、救济无钱安葬者为50功,安葬出力为30功。埋藏自死的动物为1功。
 
12、架桥修路修缮,不求回报者,花费百元为1功。出力者每日为10功。
 
教典门7条
   
1、授人性命之本为30功,养生之本为15功。
 
2、求授性命之本为8功,养生之本为4功。
 
3、渡说法者为100功,渡弟子为50功,渡新学为30功。
 
4、以性命之本与人为5功,保健之本为4功,演道经论与人为3功。
 
5、若明自撰或解说,性命之本30功,养生之本20功,为明师赞道之文一篇为1功。诗词歌颂,若唯咏无教化者则无一功。
 
6、自己简编性命之本为10功,养生保健为5功,赞道之文一篇为1功。
 
7、助印经典和明师文章,百元为一功,千元为10功。与人一文,千字以下为10功,千字以上为20功。文有正教之化,非谈论兴亡胜败之书及咏风华月之文,倘若如此无一功。
 
净修门5条
 
1、修圣像、坛宇、床坐及诸供养之物,费百元为一功。
 
2、为国为民祈福,一次为2功,为施主一次为1功。
 
3、为人疾病祈福,重病一次为2功,轻病一次为1功。
 
4、渡元神出苦,祖先血缘为10功,为朋友5功,为施主为4功。
 
5、能劝常久坐者100功,人多时能主动让座者30功,被动让座者20功。平常无论在哪,主动让座者10功,被动让座者5功。
 
用事门12条
 
1、兴诸善事,利益一人为1功。
 
2、明理说法及诸善言,化谕众人,1次为1功。
 
3、以文章诗词,诚劝众人,一篇为1功。
 
4、劝人出财,修诸功德,千元为一功。自己出钱,以做供养,修诸功德,百元为一功。
 
5、劝人解讼,免死刑为10功,免徒刑为5功,免刑拘为2功,善言解讼,双方自己圆满解决为10功。
 
6、劝解人打斗,一人为1功。
 
7、举荐高明贤达有德之士,一人为10功。
 
8、赞扬人之善道,一事为1功。
 
9、阻止人之恶业,一事为1功。
 
10、劝解人,不为非、不廉、不孝、不贞、不良、不善、不慈、不仁、不义,一人回心为10功。
 
11、有华衣而穿素衣为2 功,平日素衣为1功,执于穿着则无功。
 
12、一日有而不食者为3功,晚间而不食者为2功,素食下味为1功。贪图佳味者无功。
  
 
过律39条
 
不仁门15条
 
1、凡有重疾告治,不为拯救者,一人为2过,小疾一人为1过,治不如法为1过,不愈而收百元为1过,千元为10过。
 
2、配毒药欲害于人为10过,害人性命为100过,害人不死而病为50过,害一切众生禽畜性命为10过,害而不死为5过,举意欲害为1过。
 
3、学咒邪法,欲害于人为10过,害人性命为100过,害人不死而病为50过,害人六畜一命为10过,令病为5过,举意欲害为1过。用咒施人,使见异相,以取钱财为10过。若得财百元为1过,千元为10过,累过相加。
 
4、谋人死刑,成者为100过,不成为50过,举意不作为10过;谋人徒刑,成者为40过,不成为20过,举意不作为8过。预谋打人为10过,不成为8过,举意为5过。
 
5、心中暗举恶事,欲残害于人,一人为1过,事成残害一人为10过,心意中邪淫杂想非理之事,一事为1过。
 
6、凡是举恶语,欲言于人,一人为1过,事成为10过,恶语向师长、父母为10过,向善人为8过,向同辈为4过,向下属幼儿为1过,言约失信为1过,扬人恶事为1过,阻人善事为1过。
 
7、故伤杀人性命为100过,误伤杀性命为80过,言杀者而未动,为60过。
 
8、故意杀有力家畜,一命为10过,误杀为5过;故意杀无力报人之畜,飞禽走兽之类,一命为8过,误杀为4过;故意杀虫蚁飞蛾湿生之属,一命为2过,误杀为1过;故意杀伤人害物者,恶兽毒虫为1过。
 
9、见杀不救者为1过。无法可救,不生慈念为2过,助杀生为5过。
 
10、若能救得而不救者为10过,若无法可救,不生慈念者为1过。
 
11、见人有忧,不行开解,而自畅快为5过。
 
12、见人畜死,不起慈念者为1过。
 
13、劳役人畜至于疲乏力倦,不怜其苦而还使劳动者,一时为10过,加之鞭打者,一下为1过。
 
14、用水浸坏或淹路面,使人畜出行艰难者,阻每小时为5过。
 
15、摧毁船桥,使不通渡者,阻每小时为5过。
 
不善门八条
 
1、毁坏功德、圣像、坛宇、器皿、床具及诸献供之物,价值百元为1过,千元之直为10过。以巧言说人,毁坏百元半过,千钱之直为5过,见而不观为1过,助为5过。
 
2、以言指斥,毁觉者像为20过,神为15过,师为10过,见毁灭不劝为1过,助毁灭为5过。
 
3、嗔言明师为50过,诸神或法师30过,世外大觉20过。
 
4、捏造虚事,诬蔑觉师为100过,法师为50过,普师为30过。
 
5、非明之人,任意篡改觉者本意者为100过,抄袭更为自名者为80过。误解而传人者为50过。错漏之字另生歧义者,为30过。不解其义,妄语者,为20过。
 
6、遇疾病之人,而生厌恶者为30过,遇老人或小孩而生厌恶者为20过。遇乞丐而厌恶者10,遇肮脏之人而生厌恶者为5过。进出举手之劳而不为者,为1过。
 
7、自恃有道者,而争我胜他劣者为50过。轻慢涅槃觉者,为80过,轻慢在世觉者,为100过。
 
8、蔑视坐禅者100过。法会及生活中,叫也不让座者50过,因生嗔言打骂者100过,不让座者30过。
 
不义门十条
 
1、教唆人起讼,死刑为30过,徒刑为20过,受刑为10过;拘留为8过。
 
2、教唆人打斗,一人为1过。
 
3、教人为不廉、不孝、不义、不仁、不善、不慈,为非作过,一事为1过。
 
4、见贤不荐为1过,见贤不师为1过。
 
5、见明师不参授为2过,不依师教为10过,反叛师长为50过,违师教为30过,尊长父母同此论。
 
6、遇良朋善友不交,设为1过。
 
7、穷民不济为1过,又加凌辱一人为3过。
 
8、偷盗人财物,或教人偷盗,百元为1过,千元为10过;若见偷盗,不劝为1过,助偷盗为5过,所盗物品,以折钱而定。
 
9、不义而取人财物,百元为1过,千元为10过。
 
10、欠人财物,抵讳不还,百元为1过,千元为10过,因而谋害,其过加倍。
 
不轨门六条
 
1、传法隐真出伪,欺蒙他人,一事为5过;如受真传正本,欺蒙百元为1过,得人不传为1过,传邪人为10过。
 
2、注撰烟粉传记、诗词、歌行,华而不实,无有教化,一篇为2过,传与一人为2过,简编一篇为1过,传与一人为1过,自己记念一篇为1过。
 
3、食肉自宰杀性命为6过,买活物让人杀为3过。
 
4、饮酒评议恶事,与人饮一杯为3过。无故与不良人饮一杯为2过,无故与常人饮一杯为1过,助淫欢饮一次为10过。
 
5、五辛无故食之,一食为一过,食后念长经为10过,短经为5过,念圣法号为1过,斋日食之为5过。
 
  6、受触极亲为50过,近亲为30过,远亲为20过,良家为15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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