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对象:四川省成都温江区
政策类型:温江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集中申报时间:2019/06/14 至 2019/12/31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17〕67号)
支持对象
本政策所扶持的对象为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报表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在成都医学城范围内从事医学、医药、医疗领域研发创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等以及相关联产业发展载体、公共技术平台、融资服务等的企业或机构。
支持标准
经审定通过后,连续5年给予每月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租金超过第三方评估价,以第三方评估价为准),同一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年。企业首次申报获得审定通过后,按程序报审通过即拨付前6个月的租金补贴,后续的租金补贴拨付参照第一次执行;出租企业为吸引企业入驻,给予租赁企业的免租期不予补贴,减租期按优惠后的实际支付价格给予补贴。
租金补贴原则上企业先支付租金后申报租金补贴,或直接支付给出租方的形式落实,但特别重大项目或投资协议有约定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先申报租金补贴或以直接支付给出租方的形式落实,具体以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租金补贴政策扶持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申报条件
经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分中心认定的符合本政策规定的企业。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备
1
企业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必备
2
与业主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必备
3
与业主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发票(彩色扫描件,保存为图片格式,一张图片里面只能有一张发票)
必备
4
出具公司开业后所聘人员在温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或税收申报证明材料
必备
5
与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扫描件)或园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备案材料
据实提供
6
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据实提供
其他说明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出具查验。
政策咨询
成都医学城(科技园)管委会生产发展服务科
联系电话:82633393